六十甲子钤

六十甲子钤

六十甲子钤

甲、贵神、子:上克下主有外人相谋害自己。克将神伤小口,亦主争田土官事。

乙、腾蛇、丑:上克下主有惊恐,亦主争田土,文字,又咒咀、破财物,或伤老母牛。为阳见阴支,更克人元、地分也。

丙、朱雀、寅:下生上主文书动挠,发火光,有女嫁出门,为见下生上也。又主有人在外,故致忧也。

丁、六合、卯:下生上主成合交易,使作公吏,亦有官司文状动,更主移宅及更改门户,自己欲寻人也。

戊、勾陈、辰:比和主兄弟相争,其家无子孙,主孤独,整理房宅、庄田。亦主后妇淫妒。射物是园,不宜问病主凶也。

己、青龙、巳:神生将主文字动,贵神克人元,主官事、远信、悲泣之挠,亦主自己欲谋害他人,占病在头目,以人元受克故也。

庚、天后、午:神克将主官事、血光、马亡、妻死,人元生贵神,主妇人欲生外心。行移神动,主移门、展宅、接屋之象,地分遥克人元,主官事逃移。何以知之?水能润下,火能炎上故也。

辛、太阴、未:下生上主阴人财帛,暗昧之事。妇人欲生外心,庚辛亦为行移道路之神,未主孤寡妇人,下生上亦主出外,或有财帛随他人,此课纯阴,必主邪淫妇人也。

壬、元武、申:下生上,主道路,有人走失,或是四足邀候,主见亲人相随,必带财帛,或避官事走也。占怪:主光影。

癸、太常、酉:神生将,主得阴人外财,因娶后妇得财致富,贵神克人元,主妇人争财帛,发动官事。

甲、白虎、戌,先以下克上主官事发动,有人在外死,以白虎临戌,戌为骸骨之神也。白虎又为死亡道路、孝服之神,主其家必欲火墓,或遗失骨殖、走失四足。占怪同为四足。占病而主大凶。

乙、天空、亥:上克下,先以神克将,主争田土,伤小口女人。又人元克神,主有外人来相谋害,亦主争田土事必见刑狱。何以知之?为乙为六合木,天空是戌,戌土本为入木,为刑狱,土行水上竞庄田,所以见争田地之象也。其家必无尊长,或出僧,主破败之事。

丙、天后、子:主病患事,家中有井凶,或外人来投井。下克上主官事,主妇人杀夫两次,占事从内发,占病在头目,占宅主散乱,占怪主空虚。

丁、太阴、丑:先以人元克贵神,主其人患疼痛,为火在上。其人患心腹,却为人将相生,自下来上,主妇人带父母屋到夫家,移宅吉。

戊、玄武、寅:神生将,寅为财帛;玄武为神头,上生下主破财,人元克贵神主外来谋害逃走事也。占怪,光影形象,或是神祠为崇,亦主争田土。

己、太常、卯:以下克上主阴人争财帛。因此分居,其家先伤长妇,孝服在身,移居则吉。更主伤小口,阴人病患。占病在头目,占家主失财、穿窗,或有孔窍失钱财也。

庚、白虎、辰:下生上也,主凶丧动,人元与贵神同主凶两次。亦主有兄弟出入往来,或走失奴婢并四足,及争道陌也。

辛、天空、巳:下生上主钱财空诈,将神遥克人元,主财帛官事,或争头面上物,其人必遭官事逃失也。亦主争道路,或四足游行,又主灶厨惊恐。

壬、贵神、午:先以下克上,主尊长发动官事,为贵神克人元,将在土下,主有女子昏昧。人元遥克将神,主破财,又常有盗贼伤财灾及小口也。

癸、腾蛇、未:先以上克下,人元克贵神,腾蛇在土上,故主火无根蒂。更在外被人谋害,主伤产妇,应在六月。其家必无父母,亦出淫乱之人也。

甲、朱雀、申:先以贵神克将,主官事破财。又将克人元,亦主官事,或争道,或争妇人头面饰物。

乙、六合、酉:主官事急速临门,或追捉亲人。有奴婢走失应也。

丙、勾辰、戌:主两个亲人相争田宅,文字交差,为一火生二土,所以相争而有交加也。其家主孤独,人死不葬,占物是园,亦主移坟。

丁、青龙、亥:下生上主新立了神树。或移改旧宅,主神未安宁,其家见觅投吏人及得祖父母田宅,或父母曾作官。

戊、太阴、子:神生将主子孙聪明。人元土生贵神酉金,主阴人有不明之事。又人元遥克将,主破财,蚕丝不成,家内产耗,主妇人外心,亦主有暗昧事也。

己、玄武、丑:主两家争田土,是比邻庄宅及失财。或被人偷了牛,伤小口,亦主两次哭泣,为二土克一水也。

庚、太常、寅:主破财,伤尊长父母。以人元反克将神主无翁,其家人死、财散不绝,为太常是孤独之神,更得白虎在上、临门,凡百事凶。

辛、白虎、卯:二上克下,先主官事,后伤人口。为白虎临门也,其家主移居、见怪及四足水声。

壬、天空、辰:主争田土或斗讼。四足走失,占怪主空虚,占病在目,占宅主散乱,有井主凶,占行路、疾病凶。

癸、腾蛇、巳:惊恐火发,妇人争讼,病患,为一水克皆主官灾,或争飞禽,或神不安。

甲、朱雀、午:主文字交差,为神将同家。上生下主妇人淫乱,其家与一亲人争官,发火光也。

乙、六合、未:二上克下主妻死,再娶破财,铜器鸣,家中妓妇不绝,为六合临门也。

丙、勾陈、申:主官事勾连,丙是火,与申金遥相克,主争张金银,或争头面物,或争道,或妇人田宅之事。

丁、青龙、酉:下克上有官事临门,必遭杀劫,神树所争,役吏临门,亦有病人,以人元克将神,所以内乱,阴人争,亦主贵人私情事。

戊、贵人、戌:两兄弟一贵人,同姓争田宅,或新葬了。占怀藏主圆物,占宅主无子孙,但三世孤独。

己、天后、亥:上克下主妇人病,亦有官事,见血光,人元返克,弟兄亦伤,小口患眼,主家不和,移宅吉。

庚、朱雀、子:主妇人投井,以下克上故也。或争河道,或火发惊恐,亦或厨灶破,又主女人患病,人元为朱雀所克,更主官事逃移。

辛、六合、丑:上克下主伤母,亦主无妻,更主损牛,以金入木乡忧口舌,木来入土为刑狱,主官事,大凶也。

壬、勾陈、寅:下克上主官事,争田土,妇人必伤,为土行水上。木入土中,故主官事或自缢而伤,及水溺,或破磁盆器所伤惊恐也,以玄武为贼水被克故主溺。

癸、青龙、卯:上生下主鬼怪动,有宅有树影,及铜铁鸣,主有杀害,以癸卯纳音见金故也。其人无子孙、妻财,亦无归着,更失财,或将财物出入,主鬼贼。

甲、贵神、辰:上克下主尊长病,更主争讼官事。又人元遥克将,亦主破财,或器物有伤;及有口愿,又主家神临之,无子孙。

乙、天后、巳:上克下主伤小口;天后生人元,主妇人生外心。又主灶神动,宜慎火光或釜鸣;为见乙巳纳音为火,以一水动克故如此。又主淫乱,外人谋害,主病昏昧死。

丙、太阴、午:二火克一金,先伤阴人,内痨、嗽喘疾,死后主发火光,两次哭泣。更害疮,人亦主在外,死者应之。

丁、玄武、未:下克上主官事贼盗,为未是井,又贼水临之,主溺伤小口,或河伤也。又在外欲谋人,被人反谋害也。

戊、太常、申:上生下主行神动,有妇女带财帛回家,更有亲人相随,亦主争田土事也。

己、白虎、酉:上生下,主亲人出外,或有军人同来家。以人元生白虎,白虎临门,或入家,或主出外也。及走失人口,更主祖父母自将财帛出外见喜,占病凶。

庚、天空、戌:下生上,庚是移动之神。须主两次移宅,或移坟墓。其家主孤独,或有僧道出游。

辛、腾蛇、亥:先以将克神主妇人病,后有官事,为人元受克,亦主妇人头面上物色,又主妇人出外生产,以庚辛为道路事。

壬、朱雀、子:以二水克一火,主伤妇人两口,或是投井死,以壬子为贼水。后有官事文状。为朱雀是午,午为鞍马,主争鞍马事。玄武亦主文状勾连,或见血光死亡,伤四足及皮血。或遗失文字,皆以朱雀受克也。

癸、六合、丑:先以上克下主有官事,或者偷了牛,为见壬癸水是贼神,六合是门户,更将神反克人元,主争比邻田土。

甲、白虎、寅:先以神克将,主口舌破财,又以贵神克人元,主官事。甲与寅为一家之木,金在中心间之,主兄弟分散,以无尊长也,又主争杀了神树,其家凶丧不绝,移宅则吉。

乙、天空、卯:两木克一土,主其家多有虚耗,死亡子孙,更主有僧外出,自缢而伤。或当门破了器物。亦主有官事,占怪见犬,或伏尸作祟。

丙、天后、辰:先以下克上主妇人多病,又主争田土,然辰主斗讼故也。更土克水神,又以贵神克人元,主家内有两次走失,更伤妇人也。

丁、玄武、巳:以两火夹一水,主两阴人小口争斗,先伤在下一口,在上者主于疾病。以水性润下,即以在下者伤也。更主被人偷了锅铛釜灶之属。又有众禽入宅,主有伤害也。

戊、勾陈、午:下生上主文状立,争田土,勾陈主有文状或妇人行游,更主移宅吉。

己、青龙、未:主土在两头,一木间之,主其家分别。克将主妻亡财破,或妇人自缢死,更主鬼怪缠缴妇人,出师婆。贵神又克人元,亦主官事。

庚、朱雀、申:主兄弟有官事,或是妇人头上物色。庚主道路,火气为灾,亦主妇人淫佚游行,以在内迫,故走也。其家亦主子孙不和,二金为火所间。

辛、腾蛇、酉:辛临本家,火在中心间之,主频频破财,官事不绝,亦无子孙也。更伤母,为课中阴见阴也。凡为阳见阳,阴见阴皆为不比,故凶。亦有火光,主妇人头面上物,铜钱作怪,欲移门户应之即大吉。

壬、青龙、戌:先以上克下主刑狱事,又主盗贼入家,失了火,或器物伤也。盖壬为贼神,青龙为财,戌为骸骨之神,其家或失了祖父母骨殖,主家中病患,常见怪也。

癸、天空、亥:以两水为一土间之,主官事,争田土,土在中心,两家争邻畔,或争次邻财,更主伤小口。夜里出现,四足作怪。兄弟不义,分其家产,必无子孙,只有一僧应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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